“终身保底1.5%的万能险即将成为历史。”“会不会影响以往约定的保证利率?”记者注意到,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其中允许万能险调整保证利率的规定引发市场关注。有分析指出,此举有助于防控利差损风险,预计存量保单不受影响,但新产品吸引力或有所减弱。
■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
调整保证利率时应告知原因
据了解,作为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,万能险的产品名称中一般包含“万能型”字样,可以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或者调整保险金额,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,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。目前万能险保证利率的上限为1.5%。
近日引发市场关注的是,万能险的保证利率即将变成“不保证”。《通知》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,其中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对万能险最低保证利率设置保证期间,保证期满以后可以合理调整最低保证利率。保险公司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,在调整最低保证利率时应当及时告知调整原因。同步废止的有关条例提到,万能险保险期间内各年度最低保证利率数值应一致,不得改变。
《通知》还对万能险账户管理、资金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《通知》答记者问时表示,实行新老划断。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,稳妥审慎推进制度实施。对不符合《通知》要求的存量业务,给予一年的过渡期。
保证期非必选项
在业内人士看来,保险行业资产负债管理面临低利率环境的挑战,万能险保证利率可调的规定是监管防范利差损的系列举措之一。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段国圣去年发文提到,投资收益上行期,万能险结算利率调整步伐较为及时,保险公司积极抢占市场;而投资收益承压时,为顾及市场和客户感受,万能险结算利率步伐相对滞后。
WIND数据显示,已发布今年3月份结算利率的1248款万能险中,结算利率最高为3.5%,有32款;结算利率在3.0%及以上的占比47.0%;另有19款产品结算利率不足2%。
《通知》实施后,万能险的保证利率一定会下降?有业内人士指出,《通知》给予险企更大的自主权,保证期设置与否,以及保证期满后保证利率下调抑或是维持不变、上调,可能会基于投资能力、市场环境等作出选择。有保险代理人表示,长期以来,稳定的收益是万能险一大卖点,引入调整机制后产品的吸引力或有所减弱,未来消费者投保时需注意阅读相关条款。
至于存量万能险保单所受的影响,多位证券分析师表示,预计“期满后调整保证利率”的权利主要赋予新单,存量保单不受影响。新保单的保证利率可调整,或与长端利率下行趋势相关,此举有助于缓解保险公司资产端配置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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